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20,4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268.5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89,512,491.03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472,108,707.58 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 108,707.58 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568,754,022.04 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655,150.86元);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8,649,761.41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17,964,148.44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92,265.18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71,245,977.96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2,265.18
元差异为 270,053,712.78 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0 元,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 19,946,287.22 元(不含已销户转 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8 月 25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 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公
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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