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间,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公告称,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要求公司向张红梅、王勇等22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1193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2万元。

事情源于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同洲电子提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的大部分案件公司在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
值得一提的是,两日前,同洲电子股东抛出减持计划。据8月5日公告,持有8.09%公司股份的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8月27日至11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2.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等。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40亿元,同比增长606.52%;归母净利润为2.03亿元,同比增长662.7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8亿元,同比增长588.40%。
同洲电子表示,公司目前主要集中聚焦于高功率电源领域,公司高功率电源产品为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算力服务器领域。报告期,受益于公司高功率电源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利润情况也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但受经营活动付现增加影响,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转负,同比大幅下滑5785.63%至-1.15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7日收盘,同洲电子下跌3.45%报10.07元/股,最新市值75.77亿元,今年来股价累计上涨超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