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同洲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347;
3、本次行权价格:2.07 元/份;
4、本次行权涉及人员 65 人,行权数量为 648 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87%;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本次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37.5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419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 1047.5 万份股票期权。
3、行权价格:2.07 元/份。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5、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若是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一致,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若是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各授予日起满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方可行权。
7、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行权期
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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