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1〕16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公开发行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三花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共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68,991.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7,531,008.41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 号)。
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为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附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商用制冷),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148,700 万元以增资方式拨付给三花商用制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98,753.10
项目投入 B1 242,409.0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收益净额 B2 13,438.74
项目投入 C1 8,966.49
本期发生额
募集资金收益净额 C2 251.34
项目投入 D1=B1+C1 251,375.5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收益净额 D2=B2+C2 13,690.08
用于现金管理净额 F 60,9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F 167.6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67.66
差 异 H=E-G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的要求。
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本公司、三花商用制冷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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