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 号)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46.9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753.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将“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及“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将“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 投入新募投项目“浙江
行股份有限 19525201040129421 29,572.788216 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
公司新昌县 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
“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9525201040129421,截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29,572.788216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浙江三花智能驱动未来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9,572.788216 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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