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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19:21:10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微: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回售价格:100.212 元/张(含息税)

3.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4.回售申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8 月 1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8 月 4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5 日

8.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9.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12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
“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连续十二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 97.51 元/股的 70%,即 68.26 元/股;

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连续十八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 97.30 元/股的 70%,即 68.11 元/股。因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国微转债”转
股价格由 97.51 元/股调整为 97.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综上,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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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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