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薛文女士、副总经理高传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职务,高传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文女士、高传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凯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
附件:杨凯先生简历
杨凯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山大学
审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联通通信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长正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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