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亏损:22,374.9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亏损:22,123.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 元/股–0.02 元/股 亏损:0.1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金额同比大幅减少,主要系2024年 12 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将经营状况不佳的资产从公司剥离,为公司的经营改善赢得空间。
受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收入下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发生融资贷款利息费用等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净利润为亏损,公司将集中优质工程项目等各项资源于子公司宝鹰建科,充分发挥国有控股和上市公司平台的优势,采取积极措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各项条件,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事项
1、由于 2024 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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