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
际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60)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60)并刊登于《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
报》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6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与保荐
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
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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