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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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470 号
致: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兔宝宝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 588
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新增、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8 人,代表的股份数 423,253,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1.8840%;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23%;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330 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42,025,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7%;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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