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5 年 8 月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莱州市登
海种业有限公司。莱州市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2000 年 12 月,莱州
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5]8 号)核准,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88,000 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总部地址及注册地址为山东省莱州市城山路农科院南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世伟。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62099548。
本公司属农业行业,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许可证规定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分装、销售,长期致力于玉米育种与高产栽培研究工作,主要产品包括玉米杂交种、蔬菜杂交种、小麦种、水稻种、花卉种苗。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相关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或净利润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
影响在 10%以上
重要的投资活动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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