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章制度管理工作,构建规章制度标准化体系,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发布,
用以规范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文件,包括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或规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等。
基本制度为第一层级制度,是指章程及职能管理的统领性规章制度,是制定管理办法级、实施细则级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管理办法(或规定)为第二层级制度,是指关系公司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日常运营和管理等事项的办法或规定。
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为第三层级制度,是指用于支撑管理办法或规定,对相应管理办法或规定的落实提供具体操作性的方法和步骤的具体规范。
第三条 制度分类按照部门、三个层级进行划分,各职能部
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进行体系性建设,并做到各项制度明确落实责任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系统性、程序
性、适应性、廉洁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指导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系统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全面性,相互之间做好衔接,形成规章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程序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制定、修订和废除。
适应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应当与管理实际情况所匹配,适时调整。
廉洁性原则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利益冲突,不得违背廉洁规范和廉洁纪律。
第六条 规章制度以文件形式发布,行文按照公司公文处理
要求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审计内控部(纪律监督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的归口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牵头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二)督促、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及监督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情况梳理和汇编等工作;
(四)负责对公司制定、修订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
(五)对公司规章制度会审稿进行廉洁性审查,主要审核权力制约、公开透明、公平规范、防止利益冲突等廉洁风险以及遵从党纪条规等情况。
(六)其他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审计内控部(纪律监督室)对公司规章制度会审稿
进行廉洁性审查,主要审核权力制约、公开透明、公平规范、防止利益冲突等廉洁风险以及遵从党纪条规等情况。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中,履行以
下职责:
(一)拟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
(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征求意见、会签、提交廉洁性审查及法律审核、报批、发布、解释、修订、完善、废止等规章制度全周期管理工作;
(三)对由其他部门主办,涉及本部门专业管理职能的规章制度,提出专业性审查意见;
(四)按照删繁就简原则,定期对所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应进行整合的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整合,控制规章制度数量、提高规章制度质量;
(五)做好本部门规章制度宣传培训工作;
(六)监督、检查和评价本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其他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第三章 制定程序
第一节 发起
第十条 规章制度制定应以调查研究和问题导向为前提
条件。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规章制度:
(一)公司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提出制定的;
(二)监管机构依据监管需要提出制定的;
(三)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制定的;
(四)公司有关部门向经营管理层提出并被认为确有需要制定的;
(五)其他需要制定的。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事项规章制度
的起草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
第十二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对规章制度制定目的、适用
范围、总体框架及有关规范内容、可操作性等事项作深入调研与评估,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