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南
京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油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国际”)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