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
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燕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规定,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修改相关治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调整要求,与会监事同意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如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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