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记者邹煦晨)保利联合(002037.SZ)19日晚间披露,因涉嫌垄断,三家下属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家下属子公司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收到刑事起诉书。
保利联合公告称,下属公司保利澳瑞凯 (山东) 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山东公司”)、保利澳瑞凯 (威海) 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简称 “威海公司”)、盘化 (济南) 化工有限公司(简称 “盘化济南”)分别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在山东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组织下,2021 年山东公司、威海公司、盘化济南与具有竞争关系的民爆生产企业达成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该行为限制了民爆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破坏了山东省区域内民爆生产企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导致下游企业无法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优质服务和商品价格,损害了下游企业利益,涉嫌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中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的规定。
鉴于三家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且涉案行为发生时间短,在调查后停止了垄断协议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山东公司处以 262.30 万元罚款,对威海公司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盘化济南处以 127.70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410 万元。
保利联合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罚款金额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约 410 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各级子公司反垄断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同日,保利联合还公告了下属子公司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简称 “河南久联”)收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事项。
据悉,2012 年 8 月,保利联合完成对原南阳市神威民爆有限公司(简称 “原南阳神威”)股权的收购,并将其更名为河南久联,在保利联合正式接管其经营权之前一直由原股东负责经营管理。而本次起诉事项为 2012 年收购前原南阳神威的涉嫌单位犯罪事项,涉案期间为 2004 年至 2012 年。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原南阳神威及被告人徐宜敏(原南阳神威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铁飞(原南阳神威副总经理)等六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追究被告单位及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保利联合指出,根据公司与原南阳神威相关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原南阳神威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或者隐瞒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有权向原南阳神威相关股东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由于本次公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