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贵司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中显示,贵司持有合肥智行股权比例将由100.00%降至 66.6667%,且工商信息显示合肥智行存在少数股东,但贵司2024年报中披露将合肥智行列为贵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请问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前后认定不同的原因是什么?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联创电子:
按照《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条款,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实质情况判断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感谢您的关注!
按照《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条款,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实质情况判断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8-28 08: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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