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并已同日签署《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鉴于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引入投资者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创岭岳”)对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进行增资扩股。融创岭岳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认购合肥智行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合肥智行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不变,融创岭岳占增资完成后合肥智行注册资本的 33.3333%;合肥智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放弃对此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一、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融创岭岳签署了《关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的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经协商,公司将回购融创岭岳所持有的 33.3333%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转让方”):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乙方(“受让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甲乙双方及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签署《关
于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由甲方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3.33%。
针对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及乙方向甲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4-2026 年度(“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000 万元、6,000 万元。如承诺期内任意一年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承诺净利润的 80%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4000013 号),目标公司 2024 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增资协议》约定 2024 年承诺净利润的 80%,乙方应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内容:
第一条 标的股权
双方确认,乙方根据《增资协议》应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 33.3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
第二条 交易对价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拟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交割,根据《增资
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计算方式,本次转让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07,276,712.33元。甲方指定上述交易对价的收款账户。
第三条 转让标的交割与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视为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双方应按照目标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签署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并于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转让费用承担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向登记机关缴
纳的登记费用以及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各类税费,由本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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