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6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664,779,621.1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75,232.2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60,296,168.90 元。
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
股本 14,442,199,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即
每 1 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4,219,972.60 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上限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00%。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规划现金分红上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及《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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