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7 10:22:50 股吧网页版
分众传媒:拟83亿元全资收购新潮传媒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孙萍


K图 002027_0

  中证智能财讯分众传媒(002027)8月7日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83亿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5.68元/股,发行14.40亿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9.07%。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82亿股。

  据公告,分众传媒目前主营生活圈媒体业务,已构建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核心产品为楼宇媒体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新潮传媒主营业务与公司类似,专注于运营社区数字化媒体平台,提供以智能屏为代表的户外数字媒体广告服务以及牛框框海报、社区门禁等户外平面媒体广告服务,其资源点位与分众传媒重合度较低。本次交易完成后,分众传媒将进一步聚焦主业,拓展优质资源点位,优化媒体资源覆盖密度与结构,扩大其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覆盖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分众传媒8月6日收盘价为7.80元/股,总市值1126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