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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19:27:18 股吧网页版
分众传媒: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 50 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本次交易方案初次探讨时,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并将根据规定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

四、公司多次督促、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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