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9:57:12 股吧网页版
ST易购:关于债务和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 易购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和解概述

1、为有效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解决债务问题,公司子公司东莞苏福商贸有限公司等 18 家子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分别与上海海绥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上海海绥文”)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债权人同意与债务人实施债务和解,涉及的债务规模合计为 50,737.40 万元,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减免金额为 50,237.40 万元,减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 500 万元。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和解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债务和解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和解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海绥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 470 弄 128 支弄 1 号楼 1 层。

(4)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5)注册资本:5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刘卫东持股 100%。

2、经公司公开查询,以及经上海海绥文确认,上海海绥文与公司,以及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上海海绥文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海绥文总资产161.81万元,总负债499.42万元,
净资产-337.61 万元;2024 年上海海绥文营业收入 145.55 万元,净利润 33.06 万
元。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上海海绥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和解方案

本次债权系上海海绥文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获得。本次涉及债务和解债权合计金额 50,737.40 万元(网络司法拍卖文件列示债权金额),债务人通过货币资金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债务人分别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上海海绥文支付减免后的债务金额合计 500 万元,支付完毕后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四、债务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海绥文(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子公司东莞苏福商贸有限公司等 18家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应收乙方(东莞苏福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家乐福(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苏宁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上海福易买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邻家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永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起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起卖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深圳乐荣超市有限公司、苏福
(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益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合计 50,737.40 万元(网络司法拍卖文件列示债权金额),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减免乙方部分应收款,减免金额合计为 50,237.40 万元,减免后应收款合计为 500 万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分两期向甲方付清约定的减免后的应收款项。

3、乙方付清约定的减免后应收款后,双方就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全部解决,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4、本协议是双方在友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