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6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新药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实施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67,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59,969.4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040,02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5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年产 30 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 361,531,700.00 275,040,026.39
2 年产 50 亿粒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建设 286,386,400.00 220,000,000.00
项目
合计 647,918,100.00 495,040,026.39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
金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2.9亿元(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8月1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1日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1900191010288)也于2025年4月7日正式注销,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该项目结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35,658.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资余额为13,888.79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26%,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260万元。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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