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3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9 亿元(其中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即 2024 年 8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止。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截止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资金已于2025年3月21日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1900191010288)
也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正式注销,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该项目结项。
截止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2.9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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