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3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制定本章程。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 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1143 号文件 企改[2001]1143 号文件批准,以变 批准,以珠海市东信和平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更设立方式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立,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07986731W。
执照号:[440000000038082]。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 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在深圳证 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事会任命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在
第八条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履行义务,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公司全体股东及成员和有关机关的
监督。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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