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7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2,477,951,089.18 元,其
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
1,411,349,424.32 元;于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9,025,817.08 元;于 2024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 646,264,361.11 元;于 2025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281,311,486.67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259,689,721.27 元(包
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4,819,912.65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739,721.27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50,95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1、2022年2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 年 3 月,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公司、公司子公司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0 月,公司、公司子公司协鑫电港云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及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2、2022年10月,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变更保荐机构后,公司、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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