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7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而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焦国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而立先生和焦国清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培训证明,杨而立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而立 焦国清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
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电话 0512-68536762 0512-68536762
传真 0512-68536834 0512-68536834
电子信箱 ir-gclet@gclie.com ir-gclet@gclie.com
上述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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