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或“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96,1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交易总额约9.78亿元。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通知,获悉上海其辰于2025年6月25日与金证得胜1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质权人”)、无锡国联数科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国联”、“质权人”)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证得胜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税前)为人民币977,642,100.00元。受让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由693,413,333股减少至597,28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2.72%减少至36.7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3.85%减少至37.77%)。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779,617,442股减少至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8.03%减少至42.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9.30%减少至43.2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5%。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持有公司的股份由0股增加至96,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0%增加至5.9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0%增加至6.08%)。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持股变动比例超过5%。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称,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上海其辰出于偿还自身及关联方债务,优化债务结构的需要,受让方金证得胜1号基于对协鑫能科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财报显示,协鑫能科发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33亿元,同比增长21.49%;归母净利润为2.54亿元,同比增长35.1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93亿元,同比增长176.61%;基本每股收益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