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5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29.0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7.42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11.59 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风电”)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3,6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国泰风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4.1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600 万元人民币。
2、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晟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协鑫晟能综合能源”)、新疆协鑫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协鑫产业园”)与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晟能综合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协鑫产业园向汇友申请开立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售电公司履约保证保险保单所形
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32
年 10 月 31 日期间新疆协鑫产业园在 2,5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向汇友申请开立的
售电公司履约保证保险保单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332万元人民币。
3、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零碳”)分别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苏州零碳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鑫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鑫强”)向徽银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1,048.45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徽银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
南京鑫强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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