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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9:21:11 股吧网页版
盾安环境: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及外汇期权等业务。

2、交易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 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为有效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不断发展,出口销售收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决定开展外汇保值业务。

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公司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泰铢等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及外汇期权等业务。

2、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18,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交易平台: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国外收入占比逐步提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加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业务拓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当前公司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也是切实有效的。
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也是切实可行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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