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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8:03:04 股吧网页版
盾安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1 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特别提示:

(一)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 1、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上述提案 2 需以提案 1 的通过为前提。提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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