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6:31:08 股吧网页版
华兰生物: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7,885,280,035.22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1,106,442.5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61,106,442.53
元,公司总股本为 1,827,456,666 股。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拟定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27,456,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金额 913,728,333.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7.13%。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股权激励注销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 913,728,333.00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7.13%,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33.0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水平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理念,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而制定。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规定:在公司盈利且无重大投资项目、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2024-2026 年每年现金分红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30%或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 2024-2026 年净利润总额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提高分红比例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未来,公司将贯彻高质量稳健发展理念,持续落实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高分红比例、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2、公司经营稳健、运行高效,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血液制品保持稳定增长,南环厂区已经建成,后续资本开支及投资减少;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方面,贝伐单抗开始实现销售,未来多个品种将申报生产并有望上市、贡献销售收入,公司经营业绩有望保持稳健增长。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5.16 亿元,同比增长 17.19%。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57 亿元、13.46 亿
元和 10.59 亿元,2025 年上半年,公司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