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5—4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吉学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吉学斌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吉学斌先生
作为公司总经理的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吉学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学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 万股,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吉学斌先生负责的总经理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吉学斌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波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波涛先生(简历附后)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均符合公司总经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波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吉学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张波涛先生简历
张波涛,1980 年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嘉兴领瑞润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2024 年 5 月起,任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波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4 年 6 月 21 日,公
司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股东王晟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冬明与股东王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情形外,张波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波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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