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9,387,247.4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82,935,517.80 元,扣除支付 2024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350,666,895.90 元,期末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 1,001,655,869.3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1,324,927.15 元。根据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1,324,927.15 元。
3、公司拟以总股本 1,16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16,888,965.30 元。
(二)其他说明
1、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有关股东会召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二、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
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
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96.00 万元、0 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 0.07%、0%,均低于5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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