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持续发展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评估公司
可持续发展职责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发展理念融
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设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更为科学、更为稳健的方式推进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第七条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履行可持续发
展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强化实践推广,树立品牌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分阶段逐步提高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表现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
建立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一条 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
在社区福利、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
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在管理层设立“可持续发展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可持续发展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公司在执行层设立“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由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五)公司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各方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公司可持续发展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事项、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职责;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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