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1:17:21 股吧网页版
招商港口:负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负债管理原则......1
第三章 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1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2
第五章 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的组织实施......2
第六章 负债的日常管理......3
第七章 附 则......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债务风险,促
进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高质量发展,统一规范和加强公司总部及所有下属公司的负债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负债管理主要是指资产负债率等相关指标的管理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招商港口及招商港口下属全资、控股及其受托管理
的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参资公司可参照执行。在满足上市公司或海外当地的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条件下,招商港口下属的上市公司和海外公司原则上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负债管理原则

第四条 强化自我约束,公司要强化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推动企业高质量
发展,以控制债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资本回报为目标,坚持稳健经营,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第五条 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周期波动等
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风险管控目标,运用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企业杠杆和债务风险。

第六条 债务风险控制原则:

(一)坚持防控风险。落实国资委关于债务风险管理有关要求,有效防止发
生系统性债务风险;

(二)坚持稳健经营。树立新发展理念,着眼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强化风
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严格管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加强资金管理,
将债务风险锁定在可控范围内;

(三)坚持科学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办
公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作用,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

(四)坚持促进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
平,进一步明确并聚焦主业,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提高企业资产和资本回报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内源性资本。

第三章 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

第七条 各公司要根据自身实际资产负债率水平,综合考虑市场前景、投
资支出、利润分配、资金成本、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加强资本结构规划与管理,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财务稳健、有竞争力。
第八条 各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编制融资计划,全面反映企业债务余
额、预计融资额度、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控制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

第九条 各公司制定偿债计划时,应严格按照债务刚性兑付原则执行,提
前确定偿债资金来源,按照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方式经济的原则确定筹资规模,坚决杜绝债务违约,坚守债务风险防范底线,确保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十条 各公司应加强负债指标管控力度,结合经营结余、利润分配及投
资支出等因素,确保负债规模维持在合理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条 各公司应审慎开展债务融资、投资支出等业务活动,确保资产
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在预计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合理水平时,要及时主动向公司通报有关情况,分类稳妥处置相关债务。

第四章 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

第十二条 各公司每月应关注资产负债率、负债规模、有息负债、利润
总额、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流等指标变动情况,分析评估债务风险,及时监测与预警。

第十三条 各公司要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将资产负债率动态管理作为企
业管控的重要内容。对于资产负债率水平、债务规模及有息负债规模超标的子公司,督促贯彻落实资产负债管控要求。

第十四条 各公司要密切关注利率和外汇市场走势,防范和控制利率和
汇率风险,加强汇兑损益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