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5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
2.资助方式:以借款方式直接提供财务资助;
3.资助额度:3,430万元人民币;
4.资助期限:拟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
5.资助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8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概况
2022年12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天”)提供的3,43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天津海天的控股股东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股份”)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 ( LPR )执行,贷款期限展期三年(以下简称“原财务资助”)。
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招商局国际投资对原财务资助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期限进行调整,资助方式由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调整为招商局国际投资以自有资金直接向天津海天提供3,43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5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鉴于原财务资助即将于2025年12月18日到期,为满足天津海天的日常运营需要,招商局港口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资助期限调整为至2028年12月18日止。天津港股份继续按出资比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财务资助。原财务资助的其他条件不变。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玉彬先生自2022年10月起担任天津海天的副董事长,已于2024年1月辞去天津海天副董事长职务,并于2024年5月辞去本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未曾担任过天津海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天津海天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天物流园E库办公楼三楼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天物流园E库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薛正鸿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