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督的作用,保证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和子公司每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的审核,为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决策的依据;并定期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委员时直接选举产生。
当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的所有资料,并负责监督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预算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决议和建议提交董事会,供董事会参考。
第九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公司和子公司每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并提出建议;
(二)优化和调整经营计划、预算目标编制要求或者工作机制;
(三)审核公司及子公司提交的年度战略和经营目标;
(四)研究和审核公司年度预算项目外的重大资金支出计划;
(五)指导工作组对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监督、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听取工作组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预算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年度经营计划建议,并具体落实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根据经营计划编制公司预算,形成预算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范围、文件格式或者时间进度计划等;
(三)组织和协调公司及子公司向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按期提交预算或者考核等相关文件资料;
(四)负责持续监督、关注和分析实际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年度经营计划的初评打分,并提供考评意见和建议;
(六)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预算工作流程:
(一)工作组提出预算编制方案,提交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二)工作组根据确定的预算编制方案,向公司管理层下发预算具体编制要求和格式文件;
(三)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根据具体要求限期完成预算方案的沟通、调整和申报,工作组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后提交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四)预算方案经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流程
(一)预算年度结束后,工作组向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年度考核的实施范围和时间安排建议,经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工作组下发通知文件并启动考核工作;
(二)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提交考核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工作组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年度决算情况和自评报告提出初步的考核评价报告;
(三)考核评价报告经预算与考核委员会最终审核后,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审核结果作为薪酬绩效考核等相关依据。
第十三条 预算与考核委员会可单独组织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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