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49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
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
柱路29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李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95人,代表股份10,757,155,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551,621,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0人,代表股份2,205,534,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389人,代表股份174,523,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06,89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388 人 , 代 表 股 份
67,628,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9%。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1.00 关于选举陈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7,126,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8%;反对9,691,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弃权3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49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36%;反对9,691,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9%;弃权3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启飞、李杨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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