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麒绒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古麒绒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古麒绒材因办公经营场地需要,拟向公司股东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50%)租赁其位于芜湖市南陵县龙池路 19 号市民服务中心旁的商业楼作为客服接待中心使用,用于包括客户接待、业务办理、投融资交流等用途,租
赁总面积为 1,121.34 平方米,租赁期 3 年,租赁费用合计为 90 万元。
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自然人谢灿 100%持股的公司,谢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自上市以来,与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328074556U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5 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业区龙池北路 1 号 1 幢 113-213 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甲方(出租方):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将位于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旁商业楼,龙池路 19 号 7 楼、8 楼,
共计面积 1,121.34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客服接待中心使用,包括客户接待、
业务办理、投资融资交流等功能,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25 日止,共计 3 年,房屋租金按照 0.75 元/平方米/月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
2.5 万元,租金按年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场所需求,能够保障公司日常业务接待的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玉成已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
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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