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信通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 号)同意注册,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38.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674.8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63.2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6-12 号”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 20,945.06 20,945.06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5,267.80 5,267.80
3 信通电子研发中心项目 5,282.85 5,282.85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47,495.71 47,495.7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 8,915.31 万元以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2,758.14 万元,共计 11,673.45 万
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8,915.3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758.1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于 2025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395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8,915.31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8,915.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额 投入金额
1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 20,945.06 4,513.64 4,513.64
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5,267.80 1,906.89 1,906.89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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