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6 18:43:06 股吧网页版
腾达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30

(2)网络投票:2025 年 7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刘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0 人,代表股份 135,823,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05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02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45,770,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88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47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470,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52%。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79,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反对
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弃权 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214%;
反对 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190%;弃权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9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