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 2025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详细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相应修订公司制度并完成相关工作:
1、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
2、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3、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4、修订公司相关制度。
5、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在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工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1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 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 表人,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权利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3 (新增)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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