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直接持有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76,2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225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500,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7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郭旭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76,200,000 30.2254%
注: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52,105,510 股。
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8120%。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
6、本次拟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500,000 0.9916%
郭旭辉
大宗交易 5,000,000 1.9833%
合计 7,500,000 2.9749%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郭旭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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