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 “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
觉接受财政、税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
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
他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具体经营和管理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1、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2、公司和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3、公司和各子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5、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设立财务中心,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公司对所设立分、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由公司财务中心统一委派和调遣,并向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6、财务会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出纳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 公司财务中心管理职责
财务中心在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中心为公司专门办理财务与会计业务的机构,其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完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财务报 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3、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对公司委派到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有任免调动建议权。
4、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5、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工作,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经营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7、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合理资金调配,确保资金安全。
8、按照国家融资政策及公司业务需求,办理公司融资业务,合理有效地控制资金成本,维护良好的融资渠道和资源。
9、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月度预算执行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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