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7:08:06 股吧网页版
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四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
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 的决策制度。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
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产生或者更换,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人。董事长由广东粤海控股集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是指在团有限公司提名,由董事会以 公司不担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人数应当超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
职权: 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三)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 发展战略重大举措;
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四)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决 规划;

定投资方案; (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决定经营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 (九)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十)制订公司重大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公司国有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产权变动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批准一定金额以(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对外投 关联交易、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者赞助方案等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批准除应由公司联交易、融资方案、资产处置 股东会审议外的公司其他担保事项;决定董事会工作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 机构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
事项; 司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上限; 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
(十一)决定董事会工作机构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根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规(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定和程序,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定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 方案、考核结果方案,决定薪酬分配事项;

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长提名聘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有 (十六)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关规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 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 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中长期激
项; 励方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十七)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
制度; 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在满足有关资产负债率管控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年度预算目标
方案; 及“三线”(基准线、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债务
(十五)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 风险防控目标策略、监测评估方案;
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承办公司审计业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职工收入 (十九)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批准公司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