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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7:08:06 股吧网页版
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要,规范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 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定,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 公司由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以下
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有限”)全体股东 简称“永顺泰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永顺泰有限进行整 以永顺泰有限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并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并在广州市黄 在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MA5ANA0R9N。
91440101MA5ANA0R9N。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变更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高级管理人员。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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