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23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前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肖昭义、朱光、伍兴龙、陈敏、王卫永。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 万元(含内控审计 27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强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强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强威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涉及: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会相关规定;强化内部审计要求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取消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核准情况,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调整,并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告>的议案》。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告。
关联董事张前先生、周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 6 名,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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