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担保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为规范公司在融资和经营过程中的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是融资、担保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融资业务
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统一编制年度融资计划;
2、负责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3、管理协调公司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4、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5、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6、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二)担保业务
1、负责担保业务的保前调查、保时审查、保后管理工作;
2、负责对担保业务档案原始资料进行建立、整理、归类、归档;
3、负责组织对担保对象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对融资和担保业务的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对于重大融资与担保业务出具风险评估意见。
第三章 融资管理
第五条 融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主要是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债务性融资可以分为: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六条 融资的原则
(一)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四)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五)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七条 财务部在公司中长期财务规划基础上,结合年度经营预算编制财务预算,并在年度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编制基础上编制年度资金收支预算,计算资金缺口,提出资金缺口弥补方案,进而交由战略投资部编制《年度融资计划》。
融资计划应充分考虑融资资金用途、年度融资规模、融资途径和年度偿债计划等,在评估资金成本、融资风险基础上编制。
1、战略投资部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审计部参与编制,关注融资成本与资金链断裂风险。
2、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审批)。
3、党委会前置审查。
第八条 战略投资部根据《年度融资计划》及融资前期沟通情况,编制《融资方案》,《融资方案》包含融资方式及融资对象、拟融资金额、期限、融资成本、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融资情况、关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的说明等。
1、战略投资部编制《融资方案》;审计部参与编制,重点关注融资方案是否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2、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审批)。
3、党委会前置审查;达到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标准的,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如下: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表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情况下,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含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上显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时,公司融资事项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或达到前述标准后又进行融资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条 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第十一条 公司按合同审批流程审批后,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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