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章郑伟先生、王凯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鉴于章郑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继续负责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委派丁维立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章郑伟先生继续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丁维立先生、王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章郑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丁维立先生简历
丁维立先生: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担任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海螺(安徽)节能环保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再融资项目;芜湖雅葆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项目,并参与多家拟IPO 公司的辅导改制及财务顾问工作。丁维立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