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胜通能源,证券代码:001331)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8 月 1 日、8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2、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胜通
能源,证券代码:001331)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8 月 1 日、8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公司暂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2025 年
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相关财务数据未对外提供。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以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采购、销售以及运输服务。我国 LNG 价格为市场
化定价方式,LNG 市场价格受市场供需、国际天然气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LNG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引起公司 LNG 购销价差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主要通过境内市场价采购和“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以
下简称“窗口期协议”)采购两种方式采购 LNG,并通过 LNG 槽车运输至国内终端客户。公司窗口期协议对市场供需变化较为敏感,公司 LNG 业务的盈利状况会受到国内 LNG 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四)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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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